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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类型: 我要留言
    留言主题: 宅基地
    留言内容: 你好,我家在榆树市红星乡有一块宅地基,还没有确权。现在疑问是:祖屋快倒了,我们是在确权之后再重建,还是重建之后再确权?如果有具体的文件也请发到邮箱
    回复内容1:

    市民您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村民建房的具体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村民建房的审批或者审核手续;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重建房屋,重建房屋通过验收后到 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登记。建议您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是否符合重建房屋条件咨询办理。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榆树市农村经集体资产管理总站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