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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类型: 我要留言
    留言主题: 无籍房问题
    留言内容: 我是榆树市大坡镇阳光美林三期业主,本小区为国有出让土地,开发商吉林省龙祥房地产失联,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同开发商的龙翔花园二期已纳入无籍房并成功下证,同小区一期二期也已办证,仅三期未解决。依据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及榆树市无籍房政策,申请: 1. 尽快将阳光美林三期纳入无籍房解决范围; 2. 明确核查进度与办理时间表; 3. 参照龙翔花园二期、阳光美林一二期标准予以办理。 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并书面回复
    回复内容1:

    市民您好,阳光美琳三期已纳入无籍房解决范围,不动产已发布公告,阳光美琳物业正在录入业主信息,相关证件正在办理当中。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榆树市大坡镇人民政府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