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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全面提升防范自然灾害能力

发布时间: 2021-10-08 08:24 来源: 榆树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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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9月30日

地点: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站访谈直播间

嘉宾:榆树市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科负责人 张劲松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站。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关于这方面的话题我们请来了榆树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科负责人张劲松。您好,关于这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怎样的目的和意义呢?

张劲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

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主持人:我国幅员辽阔自然灾害种类繁多,各种自然灾害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各不相同,我们这次重点普查对象和内容都有哪些呢?

张劲松本次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人文地理普查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主持人:此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做为牵头部门我们是如何进行合理组织和时间安排的?

张劲松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家层面,成立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在省、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地区普查各项工作。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开发普查软件系统,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国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主持人:对于此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还有哪些要求?

张劲松此次普查是为国家防范自然灾害做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于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主持人感谢您做客我们的在线访谈直播间,本期节目到此结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