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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3-02 15:43 来源: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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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文〔2022〕4号
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1年,榆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和长春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在榆树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各项工作取得突破进展。根据长春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现将榆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面覆盖

  (一)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方向引领。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榆树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的通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省委党校教授2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授课讲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常委(务)会议通过外请教授授课或专题学习等形式先后组织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各市直部门、乡(镇)街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工作人员全面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初任公务员、公务员、党务干部培训课程开展学习。市教育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据统计,全市共计97000余名师生参与学习。市融媒体社教中心连续播出8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节目。各市直部门、各乡(镇)街、各人民团体通过宣传栏、户外显示屏、条幅、宣传单、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推送宣传,不断扩大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开展全面法治建设督察,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务实到位。制定下发《榆树市2021年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计划》(榆法办〔2021〕6号),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42家市直机关、28个乡(镇)街重点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情况开展全面法治建设督察,并对督察检查发现存在的共性或个性问题进行反馈督办,不断推动我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入实。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调度,补齐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榆树市委两次专题听取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任务会议,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薄弱工作予以推进解决,下发《榆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缺项清单》《长春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榆树市2021年督察任务清单》,对照清单全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司法局对政务大厅、车管所等4家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开展督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反馈督办,全力督促政务窗口单位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健全决策机制,科学决策水平再提升。

  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榆树市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2件,并动态调整,下发《榆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指南》《关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档案通知》,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在制度框架内依法开展。继续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2021年市法院参与政府决策会议 20 余次。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1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近30 件次。

  2.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严格落实《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2021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照规定履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未经审核不得制发。除规范性文件外重要文件同样注重法制审核,2021年审核市委文件17件,政府文件101件。适时开展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榆树市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0件。

  3.全力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优化法律顾问团,形成以司法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在行政决策法律咨询、规范性文件起草与论证、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审查、执法监督和执法培训等方面,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法律服务。榆树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现有成员17人,公职律师7人。2021年,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完成参与或接办领导批示(包括会议)90余次,代表市政府出庭参与诉讼(包括听证)15次,参与接待、处理上访80余次,参加相关会议90余次,办理现场监督公证1件,保全证据8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改革管理方式,法治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1.持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成立强有力组织保障机构。制发《榆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17个指标建设组和6个保障工作组。设立软环境监督员60人,软环境监测点10个。印发《榆树市政行风建设工作“三访四到位”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全市各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常查常访、复查复访,全力实施营商环境“1158”系统工程。

  2.深化“放管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设立、变更、备案登记全部在7.5小时内办结;股权出质、注销实现即时办结。简政放权工作稳步推进,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项,承接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政务中心大厅和各分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58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减少报送次数,推动涉税资料电子化,减少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职能,网上审批业务6345户,“不跑路”即办证的96户,“最多跑一次”即办证的4712户。缩短办事时限,新设企业手续齐全,最快10分钟取得执照户数204户。简化抵押登记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服务专区,配备全程领办协办员,项目单位可自行或由领办协办员指导到吉事办上进行事项申请。

  3.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切实增强监管成效。1264项法定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了抽查事项全覆盖;全市检查对象名录库新增7个,新增检查对象6803个,检查对象总数达到62554个;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13个,增加检查人员54人,检查人员总数达到3225人,实现执法人员全覆盖;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任务32个,部门内“双随机”任务15个,涉及检查对象207户,参与检查部门16个,执法人员78人次,涉及检查项目123项,抽查主体185户次。

  4.加强信誉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社会信用建设水平。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动态管理,受理纳税人的补评、复评和信用修复工作,组织召开信用修复会,针对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降级情况进行分析。全市各商业银行共发放信用贷款50户次,共授信贷款3791.6万元,其中小微企业达到44户次;召开特定信用信息归集协调会议,为提升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增添新动力;在全国384个城市中,我市信用监测指标排名提升至62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四)规范执法行为,执法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1.强化制度约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执法单位基本建立“12345+”制度体系,“四张清单”“四张流程图”“一案三书”基本制定完成,实现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强化司法保障。通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万警进万家,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筑牢公安队伍法律底线思维,全面净化我市社会治安环境,持续确保城乡道路安全稳定;不断加强司法领域监督检查,重点强化涉府案件法律监督;加快推进涉府诉讼案件办结,优化诉讼服务,持续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清理行动,落实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防止涉企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3.强化案卷评查。开展覆盖全市31家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监督检查,对涉检发现的问题,依规责令相关行政执法单位限期整改,紧盯整改反馈,务求结果成效;不断拓宽执法监督渠道,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重点单位评查及案卷抽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5家单位案卷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坚持以督促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4.强化资格管理。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完成全市2101名行政执法人员40课时必修课培训。

  (五)建规立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建立健全六项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边打边建”的原则,始终把建章立制作为扫黑除恶常态化的有效手段,全市共建立、修改完善各类制度92个,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舆论引导,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全市涉黑涉恶村干部调查摸底工作,推进村干部换届人选三级审查和备案制度,把好村“两委”成员入口关,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设立政法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举报渠道,统一受理涉黑涉恶、涉法涉诉信访、干警违纪违法等举报线索。

  (六)整体推进,依法开展重点行业乱象整治。

  1.社会治安领域。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清查行动37次、社会治安领域乱象整治集中宣传6次,悬挂条幅90余条,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在电视台播出专题新闻2次,利用生活网、微信等媒体发布相关信息3次,民警深入宾馆、旅店、网吧等行业场所开展宣传130余人次,摆放展板40块。

  2.医疗卫生领域。取缔“黑救护车”20余辆;排查194家医疗机构,予以立案14件,依法收缴罚款1.3万元、依规暂停医师执业1人;停止非法行医执业活动95家。

  3.教育领域。教育系统派出专职排查人员226人开展乱象整治行动,推动各校开展“预防电信诈骗”教育10余次。全系统转发“电信诈骗常见手段”等相关阅读资料的阅读量共计达100余万人次。查处违规办班补课案件2起,依法依规处理2人。配合交警部门整治校园周边交通乱象排查行动3次。

  (七)压实责任,依法开展社会治理工作。

  1.网格划分。完成全市28个乡(镇)街的网格层级划分,科学设置大网格28个,中网格388个,专属网格376个,小网格2981个,总网格3773个;落实“7有”“3上墙”,矛盾调处工作实现网格化覆盖。

  2.重点人群管控。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人责任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推动责任单位包保人员签订书面责任合同。严防越级非访、聚集上访和肇事肇祸等事件。特别筛查出37名涉稳重点人重点管控,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建党100周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要会事期间没有发生任何不良影响。

  3.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百姓说事、法官说法”运行机制,推进市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落实,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新格局。加强市级、乡(镇)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综治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实体平台及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

  (八)依法化解争议,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行政复议制度作用充分发挥。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实现全流程在阳光下运行。召开案件审理会议,有效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近三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8件,案件数量位居长春市县市区首位,占长春市11个县市区案件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2.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榆树市现有人民调解员2834人,各类调解组织428家,乡(镇)街调解委员会28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400家。全方位提供基本法律服务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深入人心。2021年完成人民调解案件2215件。

  3.法律援助工作反响良好。注重开展倾向性服务,以八类经济困难群众和两类特殊案件当事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围绕“五类”案件提供“五项”服务。加强残疾人援助保障,2021年5月成立我市第一家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站,2021年3月份以来,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近30件。全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709件;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开设妇女儿童维权窗口,设立私密室和情感宣泄室,畅通妇女儿童四优先援助政策,2021年7月代表吉林省妇女儿童维权组织迎接国家妇工委检查工作。

  (九)不断完善机制,监察监督运行效果良好。

  1.审判机关工作成效显著。市法院严格按照最高法关于审判流程标准化的要求制发业务标准并纳入绩效考核。6个人民法庭均下沉辖区就地受理审理案件,16个巡回审判点均已挂牌。2020年以来审理民事案件8100余件,调解撤诉率达40%。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率达到95%以上。2021年,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1份,目前已回函办结。

  2.检察机关作用积极发挥。市检察院与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查工作联席会议纪要》。针对冷链食品、年货安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老年人权益保护、井盖安全开展5项专项行动。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2021年,共发出检察建议书18份,坚持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复查工作,逐件跟踪反馈结果。对法院已生效民事、行政诉讼卷宗副卷,调阅近百本。

  3.监察机关监督更为深入。纪检监察部门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履行管理协调职能。严格执行《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指南(试行)》,规范案件办理基本程序。不断完善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和纪检监察机关公开机制,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设立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落实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明确互涉案件的管辖原则。

  (十)加强行政应诉制度建设,负责人出庭应诉比重显著提高。相继转发长春市委依法治市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工作指引》《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2021年,我市行政诉讼案件58件,其中47件被诉机关负责人有效出庭应诉,应诉比重达81%,行政诉讼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不断强化领导组织保障,统筹规划法治建设宏伟蓝图。及时补充调整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成员,市委书记、市长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适时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法治榆树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榆树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榆树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树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8个文件。进一步强化机构建设,依法治市办公室增设2个专职科室,按照《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二)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巩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法治建设工作列入榆树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予以谋划推进,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实现市直、党群、乡(镇)街全覆盖,考核分值比重从1%调整至5%标准,2021年推动实现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年终述职法治建设报告、优选使用法治人才等事项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项目。

  (三)发挥内部监督职能作用,规范行政权力行为。制定出台《2021年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发挥统计监察作用,重点对农民工监测、粮食产量、畜牧业、中间消耗和农产品价格等领域开展数据质量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催办落实。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完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保驾护航作用,充实财政监督队伍力量,拓展监督“手臂”,切实加强对惠农资金、民生领域财政投资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制定出台《榆树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持续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体系,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边界,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四)规范制定普法宣传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制定“八五”普法规划,2021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8次,配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 107 名,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成立42名律师、公证员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服务团队4个。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解民忧》活动安排,深入开展“五走进”和“双打”活动,完成2次大型助企法治讲座、开展1次大型法治体检和送法进社区活动,累计受教育逾400人,接受培训企业100余户。深入开展“双百”基层行普法宣传活动7次,开播7期“民法典”广播电台专题讲座,2021年,“法治榆树”头条号在吉林省委政法委主办的头条号【TGI月榜】榜单排名中9、10、12月份获得司法榜榜单第一名,吉林省政法系统榜总榜单第七名的好成绩,截至目前总阅读播放量达到487740次,总粉丝数已达4109人。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开展不足。对于《长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规范指导、立足地方实际,“小快灵”“小切口”探索不够,规范性文件质效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制度机制建设仍需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行不够到位,执法记录仪配备数量不足,音像记录归档有待加强,法制审核人员数量和水平存在缺口和不足,执法车辆、执法着装还未能实现县级财政兜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成效还有待提高,个别执法部门执行程序存在瑕疵,案卷质量有待提升,乡(镇)综合执法体系改革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还需加强。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有待建立,化解纠纷力量、保障能力仍有不足。信访、调解、复议、诉讼等解纷综合机制未实现有效建立,行政调解制度机制仍有欠缺,各行政机关普遍未成立行政调委会,行政调解化解纠纷作用发挥不明显,人民调解工作缺少法治专业人才。财政保障还有差距,难以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四)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宣传基地建设仍显薄弱,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各层级精准性、需求类普法学习开展不足,覆盖度不够,基层工作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学历不高,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偏薄弱,“以案释法”等开展不到位,市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庭审活动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市内开放性法治宣传基地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数量显著不足,已建成基地对外发挥作用不明显。

  (五)专业法治人才匮乏。法治机构专业人员力量薄弱、人少事多的矛盾等问题仍然存在,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上还需进一步改善。各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审核人员132人,具备法律相关专业仅为6%;乡(镇)街更是缺少专业法制审核人员,全市法治人才明显不足。

  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建设需率先突破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在今后的一个时期,我市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大公务员、党员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比重,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教育,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一般干部应用学的良好局面。各层级专题学习保证至少2次基础上,加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组织撰写学习心得和研讨文章,让学习入脑入心。充分发挥好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能手的宣传带动作用,利用“两台一港”和新媒体,通过专题访谈、宣传专栏等形式,不断扩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尽快建立市委定期听取汇报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工作汇报提示,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建设。在提拔选用干部、选人用人中注重法治角度考核,明确述职要述法、考核要考法的具体要求,提高干部整体法治水平。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任务推进落实,全面推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梳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存在的不足,对照《长春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版)》,结合榆树实际,细化目标清单,逐项推进,逐件销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任务全面实现完成突破。

  (三)继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严格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参照《榆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指南》,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发布、动态调整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协调跟进相关部门履行程序,确保决策合法有效,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工作,严格落实《长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组织专家和第三方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起草培训,提高起草质量。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防止问题文件的出台。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推动执法水平整体提升。加大行政执法考核培训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量,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检察案件总结调研,提高行政检查监督能力,拓宽行政检察监督渠道,努力打造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格局。进一步落实法院巡回审判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巡回审判需要。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导向、激励、推动作用。加大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督察和协调指导,培育先进典型,总结交流经验,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五)进一步拓宽化解矛盾纠纷渠道,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举措。加大依法开展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力度,推动建立行政裁决制度,充分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实质性纠纷。加强行政调解委员会建设,着力规范行政调解程序,细化规则,做好立卷归档工作,畅通“三调联动”渠道,建立协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继续拓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渠道,进一步简化流程,扩大弱势群体援助范围,建立我市三大学法视频库,保障重点人群学法用法需求。组织开展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庭审工作,实现庭审全覆盖,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七进”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拓展“谁管理、谁普法”实践适用,落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案释法职责,筹划“榆法微讲堂”以案释法电视专栏落地播出,聚力打造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弓棚镇十三号村)、乡镇示范点(闵家镇二十家子村)、法治文化广场(市体育场)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基地辐射作用,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六)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将依法行政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建立健全我市法律顾问制度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依法决策作用,推动财政购买服务,实现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阳光下运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执法文书,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强化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机制。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行公开办案、“阳光复议”,加强对行政复议的指导监督,保证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个规定”,杜绝或减少执法中的权力干预;严格落实《长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高负责人应诉有效出庭比率,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维护法律尊严,确保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实施。

  我市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健全工作体系,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榆树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