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政府办

关于印发推行工作落实“五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23 16:16 来源: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 

  模板化、机制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和长春市关于推行工作落实“五化”工作模式,结合《榆树市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暂行办法》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实施“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工作模式,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省和长春市关于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工作模式的部署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我市各项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图表化”挂图作战。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省、长春市和榆树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总分结合、分级制定、纵向贯通原则制定工作“施工图”,“施工图”要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展、时限要求、责任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随用随查。市政府主要领导制定市政府重点工作“总施工图”,副职领导制定分管工作“施工图”。市政府各办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施工图”,分管负责同志制定分管工作“施工图”,内设机构、基层单位制定负责工作“施工图”。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施工图”所列事项,制定“流程图”“量化图”“趋势图”等各类图表,辅助“施工图”实施。

  (二)落实“清单化”台账管理。各级、各部门在制定“施工图”的基础上,制定各类工作清单,作为“施工图”的细化和延伸,“施工图”起到宏观定向、体系架构作用,工作清单起到微观实施、过程管理作用。工作清单要围绕“施工图”所列事项,把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最小工作单元,明确每个工作单元的具体要求、工作标准、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实行按单督办、销号管理。市政府主要领导、副职领导的工作清单,由市政府办负责、部门配合制定。市政府各办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管委会制定四级干部工作清单,即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内设机构、基层单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同志工作清单,做到逐级负责、任务到人。

  (三)落实“手册化”规范操作。各级、各部门要本着便捷适用、及时制用、务实管用原则,紧密结合省、长春市和榆树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职责、重点任务、规范程序、政策规定等内容,制定各类工作手册。工作手册要发挥“说明书”“工具书”作用,通过运用各类工作手册,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操作程序,提升工作质量。工作手册内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由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市委、市政府暂未确定牵头部门的,由市政府办报请市政府领导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上级部门已经制发工作手册的,原则上本级不再制定,杜绝照搬照抄重复制定,制定工作手册应突出重点、避免泛滥。

  (四)落实“模板化”统一管理。各级、各部门制定各类“图、表、单、册”应进行具有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统一设计,既要“用在当前”也要“兼顾长远”,基于“图、表、单、册”建立工作模板,使各项重点任务、重要事项按工作模板规范有序开展。市政府主要领导、副职领导的工作模板,由市政府办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市政府各办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管委会根据省、长春市和榆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任务及本部门、本单位所承担的重要事项,按照“一事一模板”要求,全面制定“工作模板”,统一推行“模板化”管理。对于全市统一部署事项,由部门制定工作模板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不再制定。

  (五)落实“机制化”保持长效。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常态长效落实“五化”要求,将“五化”要求作为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主要做法,实际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市政府各办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管委会制定的各类“图、表、单、册”要实时更新,定期上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于跨部门、跨领域事项,在市委、市政府明确牵头部门以后,牵头部门应及时协调配合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市政府办每年6月、12月对落实“五化”要求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全年随机对各级、各部门“图、表、单、册”所列任务工作情况进行督办,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23日-6月24日)。市政府各办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管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专题安排部署,加强工作谋划,全面启动实施。

  (二)集中制定阶段(6月25日-6月29日)。市政府各办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管委会要集中制定各类“图、表、单、册”及工作模板,全面推行“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工作模式。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30日-12月31日)。市政府办对市政府各办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管委会落实“五化”要求情况进行集中督查,采取调阅资料和实地检查方式进行,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政府各办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管委会要将落实“五化”要求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早达效,切实将“五化”要求作为改进工作方式、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二)认真梳理,注重实效。市政府各办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管委会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各类“图、表、单、册”及工作模板,于6月30日前,形成工作报告并附佐证材料,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市政府办督查科(市政府619室),电子版报:zfbdck619@163.com。

  (三)规范管理,强化运用。市政府各办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图、表、单、册”及工作模板的管理和使用,建立档案,规范管理,同时,要注重实际应用,切实将“五化”要求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我市各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