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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城市灾后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6 17:14 来源: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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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HXYS-202402

  一、招标条件

  榆树市城市灾后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审字[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榆树市城市灾后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2.最高投标限价:63.3万元

  3.项目地点:榆树市

  4.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监理服务;榆树市城市灾后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11日至今) 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4月26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6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3.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3】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参加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解密方式: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确保平台可以准确登录,并进入腾讯会议。开标前进入会议视为投标人签到环节。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入会议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公司对其已上传的文件不进行解密,默认其认可本次招标活动。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使用企业CA锁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依照招标代理机构提示进行远程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定标;

  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排名前3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榆树市府前路

  联系人:刘铁军

  电话:0431-899277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超达创业园13幢408号房

  联系人:沈成林

  联系电话:0431-8060933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