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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五棵树镇环卫机械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22 15:05 来源: 榆树市五棵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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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

  榆树市五棵树镇环卫机械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嘉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2025001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04号

  项目名称:榆树市五棵树镇环卫机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标段划分及内容:

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

预算金额(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标处理)

第一标段

JL2025001-1

榆树市五棵树镇环卫机械采购第一标段

翻斗自卸车2辆,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单及要求

签订合同后10

人民币64.00万元

第二标段

JL2025001-2

榆树市五棵树镇环卫机械采购第二标段

20铲车1辆,50铲车1辆,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单及要求

签订合同后10

人民币52.50万元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供应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4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至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吉林省嘉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人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ialin202309@126.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系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完公章的投标人报名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1室

  五、开启、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评标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及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4.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树市五棵树镇人民政府

  地址:榆树市五棵树镇

  联系方式:孙思成1325261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嘉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社区E15幢3单元105号房

  联系方式:汪庆义 1384402515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庆义

  联系方式:13844025152

  4.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3624470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