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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环卫用翻斗车、垃圾车等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3-03 15:46 来源: 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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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001号 

项目编号:YC20334010(CG)  

各投标人: 

  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为了更好地减少人员聚集,阻断交叉传染渠道,最大限度保障参与交易活动人员的健康,现对开标评标工作流程进行相应调整,对即将开展交易活动的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环卫用翻斗车、垃圾车等设备采购项目做出如下变更: 

  1、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即开标时间):“2020年2月5日10时00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即开标时间):“2020年3月6日10时00分”。 

  2、 原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纸质递交,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纸质递交或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递交。如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人须合理安排快递派送时间,若因邮寄而造成的一切风险,包括破损、迟到等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文件,或因邮寄不当造成破损、丢失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采取邮寄方式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02室 

  接收快递截止时间:2020年03月06日09:30分前 

  收件人姓名:王经理 

  收件人电话:0431-81905699 

  3、 取消原招标文件中所有原件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所提供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不出席开标环节,不影响评标结果。 

  5、 评标过程中,如需询标,会通过互联网、电话进行远程询标,届时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 

  6、各投标人对上述变更内容有异议,请在收到我公司邮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邮箱,否则视为同意,事后不接受就上述内容提出的任何形式质疑。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