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要求及上级部门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市司法局拟提请市政府对《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树市林地清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榆政办〔2014〕18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市司法局起草了《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1.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2957013911@qq.com
2.信件邮寄至:榆树市府前路榆树市司法局文件审核科,标注“意见或者建议”字样。
3.发送传真至:83623153,标注“意见或者建议”字样。
榆树市司法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