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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0-08 10: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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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410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431--83835558(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榆树市府前路政务中心二楼

  邮  编:1304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表

榆树市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榆树市立新村小刘屯南侧

榆树市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原料为榆树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采用湿法处理工艺,将炉渣破碎并分拣成废旧金属、环保砂、泥渣及未燃尽垃圾四部分,其中废旧金属出售给回收企业,泥渣和环保砂混合制成建筑集料用于基坑回填,未燃尽垃圾送回垃圾焚烧发电厂再次焚烧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防止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炉渣粉碎筛选过程产生的废水、泥渣压滤废水、原料及产品渗出废水一同排入沉淀池,上清液全部回用于生产。场区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设计,初期雨水进入收集池,用于生产补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三)炉渣及产品堆场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苫布遮盖等措施;炉渣料斗封闭设计,通过上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由泥渣和环保砂混合制成建筑集料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及相关标准要求。

(六)场区及车间地面全部硬化,炉渣及产品堆场、车间暂存区及各池体须按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渗等级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废水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