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八号西胜村正榆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05 13:38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431--83835558(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榆树市府前路政务中心二楼
邮 编:130400
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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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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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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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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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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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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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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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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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八号西胜村正榆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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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八号镇西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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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八号西胜村正榆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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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恒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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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25万元,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厂区现有锅炉房建设2台2.8MW燃生物质热水锅炉,用于厂区内鸡舍育雏期采暖,冬季兼顾办公楼采暖。锅炉年工作200d,24h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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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⑴废气: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设备安装产生的焊接烟气。由于本项目的施工期较短,在施工结束后,上述污染随及消失。
⑵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管线排入厂区现有的污水防渗储池,定期送榆树市江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五棵树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⑶噪声:施工期主要污染为设备安装及调试产生的噪声,施工时尽可能选用声功率小的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施工中加强管理,避免不合理噪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⑷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拆除的废旧设备集中收集后,外售给旧物回收公司。
二、运营期
⑴废水
锅炉排水部分用于锅炉房内洒水抑尘,剩余部分则排入自厂区现有的污水防渗储池,定期送榆树市江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五棵树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⑵废气
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标准限值,经1根35米高烟囱排放。生物质燃料和灰渣、除尘灰均密闭储存,除灰渣、生物质颗粒装卸过程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方式抑制无组织粉尘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⑷固废
锅炉灰渣和除尘灰全部外售作为肥料,生物质颗粒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器更换的废旧布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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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