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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蓝河坝米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大米生产线技术改造提升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1-16 08: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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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5116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431--83835558(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榆树市府前路政务中心二楼

  邮  编:1304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表

榆树市蓝河坝米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大米生产线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榆树市于家镇三道村五组

榆树市蓝河坝米业有限公司

吉林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榆树市于家镇三道村五组,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厂区总占地面积20220.92㎡,总建筑面积12350.513㎡。本次新增生产设备,同时将现有工程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改造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4)有组织排放。改扩建后年产大米、副产品共20万吨。总投资12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废气:施工过程扬尘的防治措施:配备洒水车,对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由于其产生时间较短,且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施工过程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墙壁隔声等措施,施工期噪声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送指定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设备外包装外售回收厂家。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去向,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运营期

⑴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

⑵废气

本项目原料卸料、贮存过程产生无组织粉尘;生产过程工艺粉尘主要包括原粮清理、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米、抛光、白米分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同时运输过程中产生车辆运输扬尘。

固体物料堆存废气(装卸场扬尘和风蚀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同时物料存放于封闭式库房内,可有效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厂区出入口设置标识牌,控制车速,进出场车辆速度控制在20km/h以内,运输地面进行硬化,洒水抑尘,加强道路清扫,保持清洁,降低运输扬尘产生量。项目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大米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

运营期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生产作业时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设备、设备安装防振垫、墙体隔音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标准要求,项目运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杂质、碎石、铁屑、检验废物、废布袋、地面清扫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工艺粉尘等,均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杂质(树枝杂草)、废布袋、地面清扫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工艺粉尘、检验废物外售饲料厂综合利用;碎石可用于筑路材料外售;铁屑外售回收站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