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榆树市教育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机关行政编制21名,内设9个科室,分别为:文秘综合科、义务教育科、高中职教科、机关党支部、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干部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安全信访科。
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教育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职责。
2.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3.规划和指导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抓好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4.负责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承办学校(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5.编制和主管各类教育事业的年度招生计划,管理、指导全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及其他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
6.指导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文秘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信息传达、文件制发、机要保密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义务教育科:负责指导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改革工作,拟定义务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深入发展素质教育;负责指导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设置与教材征订工作;负责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高中职教科:负责全市成人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负责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籍管理;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拟定全市职业教育、高中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教学相关文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公办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
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发展规划、计划、统计工作,重点编制教育系统基建、装备的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编制教育系统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并对基层单位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办法;负责教育扶贫和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审计科: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干部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励、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考核、选任、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资福利、职称评聘、教师聘任、评先选优、资格认定、师德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休人员、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科: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发展改革的研究和综合调研,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解读;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以及局年鉴、大事记、文件汇编、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教育政务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提案和议案办复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等工作。
安全信访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春市有关学校安全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指导意见及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受理和督查;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安全建设,指导督查全市中小学校的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保卫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日常信访事项和突发重大上访事件的协调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所属单位信访工作。
联系电话:0431-83618015
办公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365生活馆9号西北方向190米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夏季)
负责人:韩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