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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单位概况

          

      榆树市民政局概况

      榆树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及长春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5个:行政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福利安全科、社会事务科、党务办公室。 

      基层事业单位8个:榆树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榆树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榆树市婚姻登记处、榆树市救助管理站、榆树市老龄工作服务中心、榆树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中心、榆树市第一殡仪馆、榆树市第二殡仪馆。

      办公地址:榆树市府前路1号

      联系电话:0431—8380835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夏季)

      负责人:杜国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