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市水利局

    单位概况

      榆树市水利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市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管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配合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和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榆树市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检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系统信息网络管理;负责市级水利资金的使用、核算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

      (二)法规科(审批办)

      负责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起草水利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审核水利部门行政命令、审核重大行政处罚;负责监督规范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三)资源管理科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管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配合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四)工程管理科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灌、涝区规划及节水灌溉、乡(镇)供水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中型水库供水计划和用水计划;负责水利工程设计的审查、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节水灌溉工作、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负责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江河堤防、水库枢纽的管理,依法保护水利工程。

      )机关党委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纪律监察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人才规划、队伍建设。

      办公地址:繁荣大街与健康路交汇处榆树市水利局  

      办公电话:0431——8362774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夏季)

      负责人:王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