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权威发布 > 公示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02-24 19:01 来源: 榆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打印

  为继续巩固疫情防控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确保打赢防“疫”阻击战,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乡镇街必须压实属地管控责任,村委会要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建立群防群控机制,发动屯内群众,成立巡逻队,切实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
  二、封闭式居民小区继续保留一个出入口,小区物业(无物业小区由街道社区负责)严格执行居民出入“卡证结合”制度,禁止不佩戴口罩的人员进出,落实好外来人员登记、测温、管控等措施,做到防控无死角、无盲区。
  三、对不具备封闭条件的零星楼栋、住宅等,社区要发动群众采取简易围栏、警示标志、人员看管等临时封闭措施加强管理和自我防护。

  四、全面禁止聚集性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向村、社区报备。
  五、村(社区)要实行快递、外卖无接触配送,在村(小区)出入口处中转存取,中转处要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榆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