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减少疫情防控风险,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外省来(返)榆人员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是黑龙江省,特别是五常市来(返)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村、社区报到登记,如实填报个人旅居信息,属地政府必须自入境开始对其专人24小时跟踪管控,严格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21天管控要求。
二、其他外省来(返)榆人员必须到所在村、社区报到,并严格实行居家隔离14天。
三、对不到村、社区报到、拒不执行居家隔离及接纳外来人员未报告的直接责任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榆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