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确保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各类通告要求,对违反通告要求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各经营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消杀、通风等各项防疫措施,做好人员登记、测温,要坚决禁止不佩戴口罩人员入内,有效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发现外省人员必须做好登记,并立即向经营单位所在的村、社区报告。
三、餐饮业必须严格执行配送或预订取餐制度,严禁店内用餐,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不遵守本通告要求的经营场所,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或取消经营资格。
四、外卖、快递行业必须对送餐、送件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执行每日早中晚三次登记、测温,发现高烧、乏力、干咳症状者坚决不能上岗并立即就医,有隐瞒症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榆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