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恒泰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8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T-2021-067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713]-0089号
项目名称:榆树市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
采购内容: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程地点:榆树市
预算金额:850469.00元
最高限价:850469.00元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提供近一个月内(2021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资金良好证明);
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2021年6月)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 2021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恒泰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持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恒泰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4)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资金良好证明);
(7)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提供近一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8)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水利局
地 址:吉林省榆树市繁荣大街
联 系 人:马云龙
联系方式:1514313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恒泰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
联系方式:1894313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
电 话:189431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