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1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WZB20231020-044;
2.项目名称: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ZWZB20231020-044-1 |
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招标项目(一标段) |
采购各种功能消防车7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交货 |
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可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落记 |
862.75万元 |
ZWZB20231020-044-2 |
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招标项目(二标段) |
采购各类抢险器材、设备、物资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交货 |
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497.25万元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二、第一、第二标段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项目采购的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提供以上四个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2112室)
3.方式:凡确认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
(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时(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时(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榆树市五棵树镇榆陶公路31公里处
联系方式:庞迎超、0431-8381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2112室
联系方式:丁仲玲 19944852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仲玲
电 话:19944852185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3624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