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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检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1 10:00 来源: 榆树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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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社团组织:

  根据民政部令第2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吉林省民政厅吉民社发[1999]7号《吉林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年报对象

  凡经榆树市民政局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2023年12月以前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应参加年检。

  二、年检年报时间和程序

  时 间: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

  线上年检流程:

  网址:https//zwfw.mca gov.cn/

  进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法人注册→法人服务→根据社会组织的类型选择对应的模块→选择年检→年报在线办理→填写材料并上传

线下年检报送资料:

  1、打印上述系统填报全部材料后,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签字、盖章;

  2、有业务主管单位颁发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固定办公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用赁合同复印件);

  5、2023年1月-12月对公账户账户明细(银行开具);

  6、如有人员变动,提交党建信息表;

  7、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成立党组织的需涵盖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我局将视情况要求社会组织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二)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在榆树市人民政府官网民政窗口向社会公告。

  (三)年检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的重要途径,也是法律法规明确的各社会组织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年检工作。

  (四)本年度起,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改为线上审核+线下

  纸质版存档形式进行,国家系统过期不可补检,请各社会组织按要求及时年检。

  (五)、为做好系统填报工作,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榆树市民政局117室

  联系电话:0431—83808948



榆树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