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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家二期棚改地块被征收人办理回迁安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20 16:43 来源: 榆树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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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家二期棚户区改造地块未办理回迁安置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请于12月31日前,到榆树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四楼进行签订协议办理回迁安置手续,逾期不签订协议办理回迁安置的被征收人,不再享受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政策。




榆树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