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太安乡兴隆村村民于洪春,土地证因保管不慎丢失,土地证号:22018220******0049J,面积30.65亩。
情况属实,特此声明。
榆树市太安乡人民政府
榆树市太安乡兴隆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