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春汉德食品有限公司不再从事畜禽屠宰行业,根据该公司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合格证代码编号:220182502200046)和《畜禽屠宰许可证》(批准文号:榆牧字[2015]33号,许可证编号:[榆树市]屠准字第02号)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