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人民政府: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禁止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违反本公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榆树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