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榆树市民政局对存在以下情形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1.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榆树市弓棚镇金宝贝幼儿园”等12家社会组织。
2.因法定代表人缺失,导致组织机构无法正常运作的“榆树市老年诗词学会”。
被撤销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被撤销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榆树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07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