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下发《吉林省2025年肉(奶)牛、家禽引进(种)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2025年度肉(奶)牛、家禽引进(种),并达到补贴标准的养殖主体进行补贴。经养殖主体申报,市畜牧业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引进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现场核验,核验人员与补贴对象法人或负责人共同对现场核验情况进行签字确认。经核验、确认后,拟对以下符合文件补助标准的养殖主体进行补贴:
1、吉林省兴华牧业有限公司2025年7月22日、7月23日由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从法国引进爱拔益加AA+祖代种鸡共计12000套,货款802989.46美元,汇款当日汇率7.1633,折合人民币5752054.40元;2025年12月17日再次由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从法国引进爱拔益加AA+祖代种鸡15500套,货款1046082.47美元,汇款当日汇率6.9702元,折合人民币7291404.03元。该公司2025年两批引进祖代肉种鸡总计货款人民币13043458.43元。按照文件规定,企业实际引种资金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拟申请对该公司引进祖代肉种鸡补贴200.00万元。
2、榆树榆仓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卓越富铭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购买从澳大利亚引进的荷斯坦奶牛,并于2025年3月19-20日引进荷斯坦奶牛300头,2025年10月12-15日再次引进荷斯坦奶牛500头。该企业2025年度总计从国外引进荷斯坦奶牛800头,按文件规定养殖主体从国外引进50头以上母牛,每头给予3000元补贴,拟申请对该公司国外引进奶牛补贴240.00万元。
以上补贴公示期3个工作日,即2月25日-2月27日,凡对该补贴有异议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直接向市畜牧业管理局举报,市畜牧业管理局将对被举报的单位进行核查处理。
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 13:00-16:30
举报电话:0431-83747738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