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分布式原料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秸秆全域化全量化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现就分布式原料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的经营主体进行遴选。
一、目标
榆树市2026年建设分布式原料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2个。为更好落实建设任务,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分布式原料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遴选符合要求的秸秆综合利用经营主体承担建设任务。
二、申报条件
1、在榆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从事秸秆收储相关业务并具备一定加工利用能力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建设主体为企业的,应依法登记,经营状况良好,制度齐全,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2、建设主体若使用租赁用地开展建设的,租赁用地剩余租期不少于10年;
3、应具备与收储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规模,建设中心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三、申报程序
填报《2026年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进行申报。
榆树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根据条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及建设任务要求择优认定,并对确定后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认定经营主体与榆树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签订协议。
四、申报时间、地点
公示期: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17日
申报起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6月24日下午2:30分。
申报地点:榆树市农业农村局六楼能源站
联系人: 孙卫东
电 话:13756972029
榆树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