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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榆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6 14:56 来源: 榆树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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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告发布的背景及条件:

  榆树市教育局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印发的《全省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南》(吉教联〔2026〕31号)要求“大宗食材实行县级统筹,分类管理,集中采购,由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集中定点采购;鼓励采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方式实施。因榆树市教育局现有技术力量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为确保招标活动的组织合法合规,经研究决定发布本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本次选定。

  二、代理工作内容:

  本次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完成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商选定的招标代理工作,并接受纪检人员及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依法监督。有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协助需求方编制招标方案,招标代理服务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开透明、不高于市场价,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拟抽取的评标专家要具有食品安全领域相关资质或业务经验,即招标代理机构所使用的评标专家库要有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评委可供选择,对评标专家的要求:评标要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技术能力、价格、信誉、服务等因素,重点考察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如溯源系统、物流管控系统等同时进行合规审查,确保投标文件符合采购需求,避免无效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在开评标环节必须全程录像,并将完整的影音资料与招标档案一并存档移交榆树市教育局。

  三、本次选定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揽本次代理工作内容的能力;

  2.社会信誉良好,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

  四、参与方式:

  参与本次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提示:请有意参与本次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认真阅读代理工作内容及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要求,慎重选择是否参与本次选定,一旦参与并被选中,执行过程中无法满足要求,影响项目顺利开展,榆树市教育局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应当于2026年7月12日16时00分前,将企业资料(一式三份,企业资料应当能够体现招标代理机构承揽本次代理工作内容的能力,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箱),未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在本次选定范围内)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以现场递交(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或邮寄(费用自理)的形式递交至榆树市教育局(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北段 邮编:130400)。陈述及接受提问环节时间另行通知(相关陈述内容及提问范围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参与陈述及应答环节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按时参加,并在参加的同时准备12份篇幅不超过5页的陈述大纲及问题答复要点)。

  五、选定方式:

  随机抽选学校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通过审阅相关资质材料并听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陈述及接受提问后,以投票的形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组织单位:榆树市教育局

  联系人:刘佳琦

  联系方式:17549521122(拒绝接听工作时间以外的来电)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