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的通知(吉财农指〔2026〕180号)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项目资金用于飞防作业防治水稻稻瘟病,通过政府公开采购招标,确定榆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为飞防作业单位,聘请专家论证使用高效、低毒、低风险对环境友好型药剂实施航化作业防治水稻稻瘟病,实施面积25.98万亩,其中:刘家镇0.15万亩、红星乡0.483万亩,育民乡0.5万亩,培英街道0.75,延和乡0.949、新庄镇6.637万亩、保寿镇6.8万亩、青山乡6.553万亩、城发乡2.302万亩、新立镇0.856万亩。计划7月22日开始至8月8日结束,届时请区域内从事水产养殖、桑蚕养殖的企业及个人及时与当地政府联系,提供场所坐标,蜜蜂养殖的转移蜜蜂或收蜂。
现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接受意见的联系电话如下:
榆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431-83798689
榆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7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