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权威发布 > 人事任免

关于于海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0 09:52 来源: 中共榆树市委组织部
【字体: 打印

榆组干字〔2021156


关于于海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政府党组

经市委常委会讨论,同意提议:

于海洋同志担任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刘庆阁同志担任榆树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正科级,列孙士英同志前);

赵富东同志担任榆树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正科级,列陈德玉同志前);

赵勇武同志担任榆树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正科级);

赵英立同志担任榆树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张梁柱同志担任榆树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督察职务(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光普同志担任榆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白凤亮同志担任榆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职务(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梁  庚同志担任榆树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曾宪秋同志担任榆树市档案馆馆长职务;

孟庆海同志担任榆树市华昌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

孟庆海同志担任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武卫君同志担任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安宏民同志担任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赵勇武同志担任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孙广富同志担任的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赵英立同志担任的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督察职务;

宫家明同志担任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景宇同志担任的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梁  庚同志担任的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赵百龙同志担任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王文新同志担任的市档案馆馆长职务;

孔繁波同志担任的华昌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光普同志担任的培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青远同志担任的城郊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榆树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