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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树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8-31 14:31 来源: 榆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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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依据

  国家层面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级层面主要依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长春层面主要参照《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榆树市层面主要参照2012年制定的榆树市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2019年8月26日《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2020年1月1日施行,2021年9月1日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并颁布施行。此次修法对征地程序进行了修改。确定了征地批准前需要履行土地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公告、听证等程序,并对程序的主体、步骤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上位法的修改,要求地方法规规章做出相应的修改,因此,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经过调研,起草了《榆树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榆树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参照《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部分条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榆树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的制定,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为了让《办法》体现更广大公众的意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2023年4月14日至5月6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还征询了市人大、市法院、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等21个市直相关部门以及24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的意见。重点征询了政府法律顾问和政府律师团的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社会公众未提出意见,收到部门回复49件,提出意见和建议6份,其中,市人大一份、市法院一份、司法局一份、林业局一份、吉林大学法学院专家团队一份、政府律师团一份。在所有6份意见和建议中,市人大、司法局、林业局、吉林大学法学院出具的建议被全部采纳,市法院的14条建议被全部采纳。

  根据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于2023年5月,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聘请吉林大学法学院专家团队就《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风险评估,专家一致认为,《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可操作性,有助于规范我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风险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

  《办法》在完成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风险评估等程序后,提请市司法局对《办法》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司法局于5月22日出具《榆树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榆府法审【2023】48号),意见书确认:“经审核,该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意见,履行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等程序,经市政府集体讨论通过后,以榆政规文号制发,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内容特点

  《榆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共三十一条。一是对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公共利益的界定;二是对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作了规定;三是对评估机构选定、评估时点作了规定;四是对补偿安置范围、途径和补偿内容、方式、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五是对集体土地征收强制执行程序作出了规定。

  相关文件: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树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