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权威发布 > 政策解读

《长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1-03 14:19 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打印
  《长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4〕12号),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强化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精细化管理,制定本案。
  一、主要内容
  (一)科学确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照坚守底线、系统保护、精准管控、统筹协调的原则,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针对全市的生态环境结构、功能、质量等区域特征,在大气、水、土壤、生态等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长春市共划定157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5个(面积占比35.10%)、重点管控单元73个(面积占比38.64%)和一般管控单元9个(面积占比26.26%),不同管控单元内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差异化管理。
  (二)精准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管控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方面,建立“1+2+11+157”四个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为长春市总体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2”为“松花江流域”和“辽河流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11”为长春下辖11个区县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157”为各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二、实施应用
  (一)实施高水平保护强化系统保护,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筑牢以西部防风固沙林带、东南部大黑山山脉生态保护带和北部松花江河廊保育带支撑的生态安全屏障。改善生态环境系统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强化分区施策,推动生态环境改善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
  (二)助推高质量发展强化服务功能,推动重大战略实施。加强保护和治理,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深入实施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强化成果应用,支撑综合决策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抓手,推动项目精准快速落地。与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协调联动,引导企业投资,提升综合决策支撑能力。
  (三)健全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完善应用平台。完善应用平台服务功能并实施动态管理,推动与相关系统和平台互联互通。强化动态更新,实施成效评估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成效评估,听取各地各部门意见,依据评估情况实施更新、调整。
  (四)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管控成果实施。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加强领域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化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