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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9-09-12 14:21 来源: 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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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决算

  20199 1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和经办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二)组织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手续。建立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业务资料,负责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负责征集、管理、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四)依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财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建立和健全全市社会保险会计、统计报表制度,搜集、整理、储存和管理我市社会保险统计资料和信息。

  (五)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服务企业,了解情况,制定措施,解决问题。

  (六)认真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设十一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基金管理科、稽核审计科、综合业务科、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档案管理科、社会化管理科、信息管理科、内控管理科、人事教育科。

  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

  2018年实有人员83人,其中:在职人员72人,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51.6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9.98万元,增长23.32%。主要原因:购置了档案管理系统等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1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1.0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12万元,占70.57%;项目支出271.18万元,占29.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29.09万元,占81.38%;公用经费121.03万元,占18.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951.6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9.98万元,增长23.32%。主要原因: 购置了档案管理系统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1.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9.98万元,增长23.32%。主要原因:购置了档案管理系统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1.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2.96万元,占90.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6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29.27万元,占3.08%;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37万元,占3.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819.51万元,支出决算为95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52767.10万元,支出决算为86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括基金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年初预算为26.01万元,支出决算为2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数未包括2017年下半年新招录人员。

  3. 住房保障年初26.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数未包括2017年下半年新招录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9.15万元、津贴补贴182.80万元、奖金42.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89万元、住房公积金29.27万元、伙食补助费11.19万元、绩效工资0.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万元、退休费53.06万元、救济费0.15万元、医疗费8.6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8万元。

  公用经费12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24万元、印刷费3.61万元、手续费0.43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3.86万元、邮电费1.92万元、取暖费13.27万元、物业管理费8.37万元、差旅费6.63万元、维修(护)费2.95万元、租赁费1.71万元、劳务费14.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4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1.67万元,比2017年增加179.98万元,增长23.32%,主要是购置了档案管理系统等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