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部门决算
2020年9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1985年,由榆树县政府和榆树县编制委员会发文确定成立榆树县环境保护局,1990年榆树撤县变市更名为榆树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6月机构改革更名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长春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对辖区内的环保工作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组织对本地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本辖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河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的法规和规章。
3.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辖区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划的审查工作。
4.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各乡镇、各部门以及上报跨省、县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或上报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解决辖区环境信访、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本辖区重点河流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现场管理和排污收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及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6.组织、监督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污染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批新、改、扩以及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核准建设项目试产;监督本辖区内执行国家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推动清洁生产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指导辖区生态示范区建设。
7.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督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
8.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按国家规定对放射性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10.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能,我局内设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俩个机构,监察大队财务在环保局内核算,环境监测站是独立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2019年决算编制范围。
1. 榆树市环境保护局(本级)
2. 榆树市环境监测站(二级)
2019年全局实有人数164人,在职139人,离退休25人。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以下简称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收入总计1955.17万元,比2018年减少2387.54万元,减少54.98%;支出总计1901.43万元,减少2441.28万元,减少56.22%。主要原因:2019年节能环保污染减排污染防治项目较2018年减少,有些项目已完成整改治理。
二、关于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5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55.17万元,;
三、关于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0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54万元,占66.93%;项目支出628.89万元,占33.07%。
四、关于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收入总计1955.17万元,比2018年减少2387.54万元,减少54.98%;支出总计1901.43万元,减少2441.28万元,减少56.22%。主要原因:2019年节能环保污染减排污染防治项目较2018年减少,有些项目已完成整改治理。
五、关于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收入总计1955.17万元,比2018年减少2387.54万元,减少54.98%;支出总计1901.43万元,减少2441.28万元,减少56.22%。主要原因:2019年节能环保污染减排污染防治项目较2018年减少,有些项目已完成整改治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生态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955.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9万元,占7.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12万元,占3.02%;节能环保支出1636.23万元,占83.69%;住房保障支出68.29万元,占3.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5.17万元,支出决算为190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25 %。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投资较较大,原因国家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污染防治污染减排投入大幅度增加。
六、关于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2.54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5.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
公用经费186.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对企业补助等。
七、关于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榆树市生态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3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0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榆树市生态局无此项收入支出业务。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62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污染源普查”、“禁养区关闭”、“非电锅炉淘汰”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结算手续完善,资金拨付及时,不存在串项、挪用等违规行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60万元,比2018年减少101.27万元,减少35.18%,主要是本年度机关运行厉行节约,压缩基本支出,因为疫情影响上半年监察执法工作量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榆树市生态局共有车辆15辆,价值259.53万元,均为生态环境监察执法执勤用车。其他设备资产1033.07万元,为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取证采样化验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