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对全市文艺社团及会员进行联络、协调、服务,向有关方面反映各文艺团体及会员的情况和要求,承担各文艺社团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负责对全市文艺社团的业务管理。
(二)沟通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同文艺界之间的民主协商渠道,与政府文化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密切合作,开展文艺活动,共同发展全市文化艺术事业。
(三)抓创作、出作品、出人才,为文艺创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促进文艺事业的繁荣;制定创作规划,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发现、扶植和培养文艺人才,不断壮大文艺队伍。
(四)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国家重要节庆日,组织开展有重大社会影响、有特色的文艺活动。
(五)协同各文艺社团组织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文艺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
(六)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七)维护文艺工作者和各文艺社团的合法权益,在社团或会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协助维权。
(八)指导全市农村的文化艺术创作和文艺活动,繁荣农村文化事业。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联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行政、文秘、人事、财务、后勤工作;负责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和纪检工作;负责工、青、妇、宣传等工作。
(二)组织联络部
负责组织对内、对外联络工作,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负责组织文艺创作、文艺理论、文艺评奖、人才培训、采风和文艺展演等工作;做好文艺社团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各文艺社团的日常工作。
六、人员编制
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
七、领导职数
核定单位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含秘书长 1名)。
八、编制结构
参照省直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比例标准,编制结构为:行政管理岗位编制2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5名。
九、经费渠道
经费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