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54,551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88,28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4,47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8,241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4,39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68,549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5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91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94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2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6,864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7,063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5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0,675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45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297万元;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38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4,322万元。省财政的返还性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固定数额补助收入、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等由县级统筹安排用于“三保”支出,其他有具体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按上级要求实行专款专用。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806万元,主要根据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具体用途实行专款专用。
榆树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