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财政局副局长 谭英新
(2019年12月1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作榆树市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原因
年初以来,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同时也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完善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但是,由于预算安排增幅较大、对减税降费的影响程度预测不足,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和国家陆续出台扩大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上半年地方级财政收入下降18.5%、短收严重。9月4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地方级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2,900万元调减到57,000万元。九月份以后,为了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增加财政收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要求财税部门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强化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财税部门完善征管措施,加大稽查评估手段,开展集中清缴行动,增加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款以及代征的专项收入等3,000多万元,截止十一月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09,292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59,953万元。后一个月,财税部门要继续加大增收措施,做到应收尽收,预计到年末地方级财政收入可实现62,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将短收10,900万元(与9月份调整后的地方级财政收入57,000万元相比增加5,000万元)。
同时,今年“三大攻坚战”、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棵树河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需要对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二、财政预算调整的内容
(一)财政收入预算调整
将地方级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2,900万元调减到62,000万元,调减后同比下降8.1%。随着地方级财政收入的调减,全口径财政收入也需要相应进行调减。
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车辆通行费、污水处理费收入分别由年初预算的800万元、1,800万元和500万元,调增到1,300万元、2,000万元和800万元,调增后同比增长76.6%、23.9%和77.8%。
(二)财政支出预算调整
在下半年预算执行中, 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00万元,主要是:兑付教育系统拖欠职称工资支出26,908万元,偿还拖欠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欠款支出3,723万元,归还自来水公司贷款支出2,500万元,归还社保政府承债支出2,514万元,拨付环境整治、污水垃圾处理、公共厕所等公益事业支出1,951万元,支持企业发展和保险及就业贴息资金1,277万元,老龄补贴、老年人免费乘车、优抚价格补贴、数字化信息、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等公共服务支出4,727万元。其中兑付教育系统拖欠职称工资和偿还拖欠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欠款是按照省政府和长春市政府解决拖欠的统一要求,由省财政统一提前超借资金解决的。
本次财政支出调增临时性追加资金预算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以年末实际到位的上级补助收入财力安排的支出数为准。执行中科目间调整按预算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通过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清理往来账款和整合财政资金等措施,确保实现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