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主要街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结合城区交通管理现状,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五十六条、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增设部分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地点,现将增设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地点通告如下:
1、榆树市繁荣大街铁北路(和泰府小区南门至康桥佳园南门路段);
2、榆树市榆树大街三盛路南;
3、榆树市工农大街铁北路西;
4、榆树市工农大街铁北路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日后实施。
榆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编辑:陈刚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