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 (吉人社联 [2021] 208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工程项目已完工,并已结清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拖欠行为,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十天,在公示期间如无投诉举报情况,我单位将向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0431-89786631
公示单位: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榆树市实验高级中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
建设规模:11685平方米
工程地址:长春市榆树市华昌街道榆西公路108号
建设单位:榆树市实验高级中学校
施工单位: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工日期:2025年 08月15日
公示日期:2025年 10月09日
截止日期:2025年 11月09日
编辑:陈 刚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