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榆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206号-20260815-CG03-C。
1.2项目名称:榆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28806500.00元。
1.5最高投标限价:28806500.00元。
1.6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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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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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标段 |
采购计划-[2026]-00206号-20260815-CG03-C-1 |
CT |
1台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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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标段 |
采购计划-[2026]-00206号-20260815-CG03-C-2 |
1.5T核磁成像系统 (核心产品) |
1台 |
7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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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DR) |
1台 |
1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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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标段 |
采购计划-[2026]-00206号-20260815-CG03-C-3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台 |
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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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彩超(核心产品) |
1台 |
2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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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摄影系统(DR) |
2台 |
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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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2台 |
23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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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血球分析仪 |
8台 |
7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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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机 |
20台 |
5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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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标段 |
采购计划-[2026]-00206号-20260815-CG03-C-4 |
医疗巡回车(含车载设备) |
3台 |
172.05万元 |
1.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满足安装环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本项目上述标包允许兼投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5〕30号)。
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2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完成备案并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完成备案并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所投医疗车的改装生产企业须取得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专用车-改装类);所投医疗车整车车型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车辆名称为医疗车,公告状态为有效。
⑤医疗巡回车的车载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①②③提供相应证书。
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公示模块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7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8日;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系统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双盲”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辛凯晏
电 话:15500090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万科翡翠学院61栋
联系人:刘大庆
电 话:0431-85832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大庆
电 话:0431-85832429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