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与市、县区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的个别谈话中感到,大家对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对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紧迫感危机感还不强。认为近年来在生态环境工作上下的功夫比较大,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不错的成绩,最困难时期已经过去。督察已经开展多轮,没必要再大张声势、反复搞了。讲问题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思想上有懈怠、松劲现象。从工作实践上看,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专题会议次数减少,问题议而不决,措施难落实,推进力度明显放缓。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工作滞后的原因归结于财力有限、疫情、雨季影响等客观原因。部分干部仍处于“追责压力”“不干不行”被动应付阶段,缺乏长期发展思路。在具体工作落实上,“拖一拖、等一等、看一看”现象普遍,部分基层人员有“厌战”情绪,“躺平”想法,个别逾期整改问题久拖不决,缺少解决问题的路径方法,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持续性不足。
整改目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严峻复杂形势,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整改措施: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书记三次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保持整改力度不减、速度不慢、标准不降、势头不变,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市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作。
(三)各党委(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培训计划,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人民政府上一年度整体生态环境状况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四)要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落实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环保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相关领域的环保工作。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每年与市政府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五)严格执行《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乡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本辖区的整改工作负责,相关部门对本领域、本行业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责。
整改成效:
(一)2023年9月14日,召开中共榆树市委常委会会议;2023年12月13日,召开榆树市政府常务会议(第25次);2023年12月25日,召开榆树市政府常务会议(第26次);2024年2月20日,召开榆树市政府常务会议(第2次);2024年3月14日,召开榆树市政府常务会议(第3次);2024年5月22日,召开榆树市政府常务会议(第4次)。
(二)2024年4月3日,榆树市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议召开;2024年3-4月,市领导召开12次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工作合力和执行效力,从思想上认识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意义。
(三)2023年11月30日,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2024年2月27日,林小明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2023年12月13日,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金海主持召开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2024年1月8日,出台中共榆树市委 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年12月25日,印发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
(四)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党政领导双签字;市级领导开展秸秆禁烧、秸秆离田、巡河等工作,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9月30日,榆树市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五)2021年4月20日,下发《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制定了《榆树市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方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3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孙景光
电 话:0431-83651580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