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医疗废物贮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长春市未针对本地区实际制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有关管理规定,未建立规范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体系。长春市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部门未针对医疗机构实行有效监管,造成医疗废物管理混乱。长春环卫医用、晴天环保、绿动环保等3家医废处置企业以“服务范围不合理”“收费价格过低”“医废产生量少”等为由,不与小型医疗机构签订收集、运送协议,导致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无法转移处置,引发信访投诉。长春市南关区、二道区等部分医疗机构未建立医疗废物贮运管理台账。九台区、德惠市部分医疗机构均存在贮存转移不规范问题。农安县虽然明确了医疗废物定点收集,但没有对转移环节明确具体要求。榆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仁爱医院等负责收集261家小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仅有92家履行合约,部分小诊所无转移协议,没有转移记录,医疗废物去向不清,增加了二次污染的风险。
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贮运管理台账,强化医疗废物管理、暂存、转运等环节,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建立医疗废物贮运管理台账。
(二)2024年3月底前,卫生健康局制定《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方案》《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工作要求》,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督促未履行合约的169家医疗机构及时履约,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三)2024年6月底前,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集中开展1次会商协调会议,针对医疗废物管理问题全面梳理,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组织跟踪督办。
(四)市区内设置6个集中机动清运收集点,实施48小时收集交接,医疗机构使用“吉林省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监管平台”电子申报平台登记上报,确保小型医疗机构的医废及时转运。
(五)大型的医疗机构(医院等)由医废处置公司48小时内派专人驾驶专用车辆到各机构医废暂存处交接、转运医疗废物并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
整改成效:
(一)榆树市共有1141家医疗机构,其中有843家医疗机构与医废公司签署医疗废物清运处置协议,298家医疗机构不产生医疗废物(纯中医、注销报停等)。
(二)市卫健局已经制定《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方案》《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工作要求》,规范了医疗废物处置流程,169家医疗机构已经履约,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三)2024年6月14日,市卫健局联合发改局、生态局召开医疗废物处置协调会,共同探讨如何优化医废收运体系,确保及时、安全收运,研究提高医废处置能力和效率的具体措施。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公众号发布医疗废物管理专题,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建立微信群,实行网上实时监管,督促医疗机构按时转运医疗废物,并及时登记转运记录。
(四)市区内已由原设置6个增设到12个集中机动清运点,确保小型医疗机构实施48小时交接转运医疗废物,强化全市医疗机构医废处置管理。医废处置公司48小时内,派专人驾驶专用车辆到大型的医疗机构(医院等)医废暂存处交接、转运医疗废物,并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
(五)2024年9月19日,市卫健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在榆树市人民医院组织召开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议,主要围绕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流程及紧急事故处理等内容进行讲解,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高认识,落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巩固和提升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能力,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3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孙景光
电 话:0431-83651580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