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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九)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18 15:44 来源: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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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榆树市承担的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九)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个别点位扬尘管控制度落实不严。长春市商砼、建筑工地、砖厂、物料堆场扬尘问题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大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对建恒混凝土有限公司、伯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范家屯硅谷大街拓展工程水稳站等8家商砼站、水泥制品、水稳站现场检查发现,扬尘污染现象十分严重。不同程度存在料仓、廊道封闭不严,物料堆放未苫盖,进出车辆不清洗等管理问题。在抽查香港城五期、国泰云禧、德惠市棚户区安置房等9个建筑工地发现,扬尘等有关问题未得到有效改进,“六个百分之百”未得到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有关行业主管及执法监管部门责任缺失,监管不到位,对上述问题“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整改目标加强扬尘污染监管,减少扬尘污染,扬尘治理不到位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整改措施:

  (一)2024年6月底前,对商砼企业、水泥制品厂、水稳站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二)完善建筑工地扬尘监管机制,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责任到人。

  (三)对照省、长春市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常态化开展工地扬尘监管,建立检查台账、问题清单,实行闭环管理,重点整治土方开挖、外网建设等阶段扬尘污染问题。

  (四)对发现的工地扬尘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改,严肃处罚。

  整改成效:

  (一)2024年4月至6月,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依托上级推送的裸土核查信息,对商砼企业、水泥制品厂等行业开展细致排查检查,已经形成清单,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涉及处罚。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工地扬尘进行定期检查,形成监管机制,并建立网格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建立工地扬尘污染动态监管台账。    

  (四)2024年4月2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并下发扬尘治理管控措施实施方案,发现并整改扬尘治理问题40余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3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孙景光

  电 话:0431-83651580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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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