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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D3JL202605250053、D3JL202606060031(省内编号1274、2361)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 2026-10-29 16:05 来源: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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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受理编号D3JL202605250053、D3JL202606060031(省内编号1274、2361)现已办结,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1274、2361号信访案件:大岭镇一山村,瑞泰颗粒塑料厂占用土地,违规建设。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大岭镇

  办理情况: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26年5月26日,榆树市自然资源局、榆树市大岭镇政府进行了现场核查,瑞泰颗粒塑料厂位于大岭镇义山村村部南侧,前身为大岭镇兴旺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5月获批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使用期限为2013年5月4日—2026年5月4日,用于农业机械,占地面积为6443.75㎡,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相关要求,无违规建设问题。2015年8月该合作社法人利用原合作社厂房办理了瑞泰颗粒塑料厂营业执照,直到2018年6月前间歇性生产,改变了设施备案用途,属于违规行为。本次现场检查时,厂房内无生产设备,无生产迹象。目前,该地块已恢复原用途。经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2025年12月该企业已注销营业执照。

  经2026年5月26日现场核查,企业早已停止生产、设备全部清理、营业执照已注销,大岭镇政府对该设施农用地已备案。

  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4日

  受理部门: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