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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11 14:30 来源: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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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结合《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经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部门补充完善,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等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在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时,要充分沟通,达成共识。

  凡擅自对第三版清单中涉及的抽查领域和检查对象单独开展行政检查,造成重复性检查的部门或个人,将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长春市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长纪发[2020]5号)“不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规定,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重复性执法,严重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规定予以问责。

  附件: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长春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