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青岛市来(返)榆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10-12 20:13
来源:
榆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鉴于青岛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保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青岛来(返)榆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9月23日(含)以来,凡是青岛来(返)榆人员,特别是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该院患者或有关人员、与青岛发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签订《青岛市返(来)榆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在公布相关地区风险等级前,青岛来(返)榆人员在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活动;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榆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自费),否则要严格进行单独居家隔离14天,并配合做好管控工作。
三、各社区(村屯)要开展青岛来(返)榆人员摸排登记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随访,每日将排查信息报属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青岛情况,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青岛来(返)榆人员信息,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进行报告。
五、如非必要,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如一定前往,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市返榆前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返榆后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榆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