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成主持。
本次会议有一项议程:人事事项。
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小明提请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
被提请任职的于志坚同志作供职表态发言。于志坚表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做到政治坚定,突出实干精神,树立法治思维,牢记清廉底线,为榆树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繁荣稳定保驾护航。
根据《榆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人事任职事项进行了表决。决定任命于志坚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忠兴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根据《榆树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忠兴监誓,于志坚领誓。
市政府办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市人大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撰稿:孙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