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上午,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议在市城市展览馆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长春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三五”“三农”工作,部署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统一思想、强化举措、锐意进取,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家的市级领导出席会议。

市委书记高山在讲话时指出,要强化政治站位,提高做好“三农”工作大局意识。要坚持用政治眼光看待“三农”事业,突出对标对表,紧贴榆树实际,坚决把中央、省委和长春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十四五”时期我市“三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紧扣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总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通过点线面联动、当期长远结合的实施路径,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实现粮食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榆树开好局、起好步。
要强化粮食安全,提高做好“三农”工作责任意识。作为全国第一产粮大县,榆树肩负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2021年,要重点实施好粮食生产“一号”工程、全域黑土地保护战略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全程机械化整乡推进工程、农技推广示范工程、“秸秆变肉”工程、“一馆三田”工程八大工程。
要强化乡村振兴,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紧迫意识。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按照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要求,抓紧谋划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有效衔接,着力发展乡村产业,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增强乡村治理能力。
要强化党的领导,提高做好“三农”工作保障意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细化抓落实之招,深化抓落实之法,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要狠抓责任落实、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和考核督导,开拓进取、担当有为、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我市“三农”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小明主持会议。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林小明强调,要毫不放松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不松劲,在平稳有序推动有效衔接上出实招,在加快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上下功夫。
要全力以赴抓好乡村建设行动。抓住当前重大发展契机,坚持通盘考虑,坚持更高标准,坚持示范引领,用足用好用活国家、省和长春市政策、项目、资金,把我市乡村振兴底盘做大,“篮子”装满。要着眼乡村形态演变,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走出一条具有榆树特色的乡村建设道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社保、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使城乡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要持之以恒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美起来”上精准发力,努力打造不失底色、各具特色,相得益彰、自然和谐之美;在打造典型样板上持续用力,深入开展省级美丽乡村、“三A”示范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体跃升;在破解整治顽疾上群策群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整洁,更有魅力。
要统筹兼顾抓好备春耕生产。重点抓好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筹集储备,重点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重点强化农机具检修、技术培训等工作。把春季整地和秸秆禁烧结合起来,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文章;把春季农业生产和黑土地保护结合起来,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把春季播种和河道“清四乱”结合起来,坚决遏制破坏生态环境乱象,有效助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加大排查力度,继续常态化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等常规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地宣传和倡导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健康的生活方式,将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治。
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围绕各重点领域认真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化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市委副书记高洪洲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扬在全市农业农村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集体的通报》。
八号镇、红星乡、延和乡、五棵树镇广隆村、于家镇恒道村依次进行了发言。

市直部门、垂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常委部门常务副职,法院、检察院第一副职,公安局政委,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集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各乡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涉农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受表彰人员参加会议。
撰稿:樊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