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阁、王百陆、徐志刚、王树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玉新及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长张子明,市委常委、副市长闫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孙健鹏,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人选陈澎,副市长王野,市法院院长吴应书,市检察院检察长曹政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申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信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辞职请求和免职议案。
市长张子明提请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阁宣读榆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补选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并介绍情况。被提请任命的同志作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以上各项报告及人事事项。分组审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
主任会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榆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人事事项进行了表决。
决定任命陈澎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赵勇武同志为榆树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张青远同志为榆树市林业局局长。
补选王建平、王树凯、杨冬梅、姜振宇、耿鑫琪5名同志为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根据《榆树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有关规定,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监誓,陈澎领誓。
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机关干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文/摄影 孙 瑞
编 辑:陈庆强
复 审:樊国栋
终 审:樊德军